2008-4-2 20:58:27 阅读85 评论0 22008/04 Apr2
1、总决赛奖项设置:
冠军:世界城市小姐冠军;共1名
亚军:世界城市小姐亚军;共1名
季军:世界城市小姐季军;共1名
十大世界城市形象大使:共12名;
十大世界城市文化大使:共12名;
世界城市小姐最佳形体奖:共1名
世界城市小姐最佳形象奖:共1名
世界城市小姐最具活力奖:共1名
世界城市小姐最佳人气奖:共1名
世界城市小姐最佳气质奖:共1名
2008-4-2 19:55:34 阅读99 评论0 22008/04 Apr2
第一章 报名须知
1、报名时间:按照各赛区比赛时间确定
2、报名条件:
2.1、年龄在14—28周岁的身心健康之女性,且未婚、单身;
2.2、身高160cm以上;
2.3、中专以上文化程度(含中专或高中在读生)。特殊情况经主办单位同意可酌情考虑;
2.4、身体健康,能适应紧张的排练及比赛;
2.5、凡参加全国性模特大赛/形象代言人/主持人等大赛获得冠军者,可直接参加复选赛,但报名时需出具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;
2.6、必须从未有以下经历:①犯罪、②从事不良职业、③有损大赛形象的其它行为。
2008-4-2 19:02:11 阅读95 评论0 22008/04 Apr2
总决赛冠名(限一家)
冠名费:2000万元人民币
独家冠名回报条件:
1、世界范围内各大媒体的广告宣传。
2、享有世界城市小姐大赛总冠名广告宣传权。
3、享有世界城市小姐大赛总决赛现场活动宣传权。
4、享有世界城市小姐大赛总冠名发行宣传权。
5、其他特别权益(可索要详细资料)
协办单位:(限三家)
全程协办赞助费:800万元人民币
全程协办播出广告权益
1、世界范围内各大媒体的广告宣传。
2、享有世界城市小姐大赛协办单位广告宣传权。
2008-4-2 18:59:08 阅读51 评论0 22008/04 Apr2
2008年4月2日,世界城市小姐大赛组委会公布了2008-2009年赛事中国赛区承办单位的承办条件,具体如下:
1、必须是地级市以上的城市方可申请承办。
2、城市人口不得低于100万人。
3、承办单位可以是政府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,但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,000元,个人承办需要缴纳10,000元的保证金(无任何违规退还)
4、一次性缴纳承办费
2008-4-2 18:15:58 阅读31 评论0 22008/04 Apr2
2008年世界城市小姐大赛中国赛区新闻发布会定于4月12日在香港正式召开,发布会已邀请了凤凰卫视、亚洲中文台、中国中央电视台、香港娱乐周刊以及部分内地省市意向承办单位、部分内地知名媒体、各类产品赞助商,往届获奖选手共同参与,届时将宣布了2008年大赛程序和规则、冠名条件和赞助说明等。